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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05月19日 |已完结 |共26集
简介:

  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以至失学外出打工,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李家辉愈加大胆,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对吴春芝施暴,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春芝忍无可忍,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到公安局告发了他,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吴春芝因这桩“桃色新闻”又闹得声名狼藉,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只得远走他乡,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19张)  不久,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强奸”,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证据”,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李家辉无罪释放。
  此事一公布,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涌到县检察院请愿,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同时,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揭露”春芝做伪证的文章,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进一步推波助澜,混淆视听,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本来就是背着“坏女人”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灭顶之灾”,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下出了狱,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坏女人”,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筹集申诉的资金。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她捡破烂、要饭、卖血,疾病缠身,历尽人间苦难,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到期无法归还,只得拆东墙补西墙,又找其他银行贷款。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为了慎重起见,把案子定为铁案,不使李家辉再翻案,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请示。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又抱病奔赴北京。法律是公正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之后,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宣判吴春芝胜诉,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六审六判,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轰动了全中国,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然而,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原谅她,“坏女人”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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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皇帝国语
451
3.0
更新至第20集
流氓皇帝国语
3.0
更新时间:05月18日
主演:郑少秋,李司棋,沈殿霞
简介:

  民国初年, 虎头镇上有一戆直青年朱锦春(郑少秋), 为人勤恳, 心地善良. 他锺情全镇最美的少女蓉蓉(李司祺), 无奈蓉父易父泰嫌贫爱富, 对他时加白眼.
  一日, 北方大盗进袭虎头镇, 大事抢掠, 春率众抵抗, 终击退盗贼. 春与村民决定从军, 但因体格检验不及格, 未被军队取录. 为求生计, 迫得落草为寇, 却误打误撞被推举为首领. 春一心与母(邓碧云)安享富贵, 但三天不到, 便遭军队围剿, 最后被安抚为兵. 孰料却因此平步青云, 成为大军阀.
  后来军队叛变, 春被迫下台, 流落街头卖武维生, 辗转来到上海拍电影, 又遇到贵人, 迅速成为天皇巨星, 不久更成上海滩大亨, 可惜又遭身边人陷害, 误为汉奸, 以要胁他假扮满洲国皇帝, 以帮助日本帝国完成统一中国的任务, 却因此展开了春与宝妃(沈殿霞)一段扑朔迷离的爱情……
  20集的《流氓皇帝》,出品于1981年。它是一部非常典型的笑中带泪的喜剧,也是王晶的无厘头式喜剧在香港大放异彩的首部作品。不过它没有后期无厘头喜剧诸如忽视人物形象塑造、滥用性暗示打趣等硬伤,却充分保有它最可贵的崇尚自由的创作精神。在让观众笑痛肚子的同时进行非常深入的人性探讨与非常细腻的人物刻画,戏味浓郁,可称得上是一部非常“严肃”的喜剧。

2808
1981
流氓皇帝国语
主演:郑少秋,李司棋,沈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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